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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政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(2009.12.09)

2009-12-9 10:58:24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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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奖,用以奖励在浙江省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、转化和产业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。 
    据了解,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实行推荐申报制,分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4个等级。其中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的奖励对象是项目,获奖项目每项分别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;三等奖的奖励对象是个人,获奖人员每人奖励2万元。

    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,省科技成果转化奖每年评审一次,特等奖获奖项目每年不超过2项;一、二等奖获奖项目每年不超过30项,其中一等奖项目不超过10项;三等奖获奖人员每年不超过50人。候选项目或候选人,不仅要重视经济效益,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也必须显著。

    浙江省政府指出,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奖励的重点领域包括电子信息、生物技术、新材料、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;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的区域传统支柱产业;高效、生态农业;有效开发和综合利用资源、节能降耗、防治污染、防灾减灾、保障公共安全和人口健康等社会发展领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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